課程背景
(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在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中從事會計工作,并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合格者,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財政部用印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就可以參加初級會計職稱考試。該考試于十月份進行,考試科目:《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報名時間為考試前一年的十月左右,有些地區12月份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成績公布時可以補報。教材每三年更新一次,2013年再次更新。建議有意愿參加該考試的考生購買考試當年的新教材,因為每次更新都會有重大變化。每年舉行一次,一次兩門科目都及格則通過。
適合人群
想通過初級財務會計考試以及向從事相關會計行業的學員。
教學內容
課程優勢
教學環境
證書
考試科目
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設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兩個科目。
初級資格《初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2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考試時長為1.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考試,分別計算考試成績。
考試題型
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是《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兩個科目。
《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試題全部采用客觀題。《經濟法基礎》科目試題題型與2011年度相同:
《初級會計實務》科目試題題型原"計算分析題"、"綜合題"調整為"不定向選擇題"具體如下:
《經濟法基礎》科目: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不定項選擇題
《初級會計實務》科目: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不定項選擇題。
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