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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設工程項目總投資
1、生產性建設工程項目總投資包括建設投資和鋪底流動資金兩部分。
建設投資,由設備及工器具購置費、建筑安裝工程費、工程建設其他費用、預備費(包括基本預備費和漲價預備費)和建設期利息組成。
在生產性建設工程項目中,設備及工器具投資主要表現為其他部門創造的價值向建設工程項目中的轉移,但這部分投資是建設工程投資中的積極部分,它占項目投資比重的提高,意味著生產技術的進步和資本有機構成的提高。
建設投資可以分為靜態投資部分和動態投資部分。靜態投資部分由建筑安裝工程費、設備及工器具購置費、工程建設其他費和基本預備費構成。動態投資部分,是指在建設期內,因建設期利息和國家新批準的稅費、匯率、利率變動以及建設期價格變動引起的建設投資增加額;包括漲價預備費、建設期利息等。
2、設備及工器具購置費用是由設備購置費用和工具、器具及生產家具購置費用組成。
設備購置費是指為建設工程項目購置或自制的到達固定資產標準的設備、工具、器具的費用。
設備購置費 = 設備原價或進口設備抵岸價 + 設備運雜費
設備運雜費系指設備原價中未包括的包裝和包裝材料費、運輸費、裝卸費、采購費及倉庫保管費、供銷部門手續費等。
在計算設備原價時,一般按帶有備件的出廠價計算。 進口設備抵岸價是指抵達買方邊境港口或邊境車站,且交完關稅以后的價格。 進口設備的交貨方式可分為內陸交貨類、目的地交貨類、裝運港交貨類。 注意三種交貨方式中賣方、買方分別要承擔的責任。 裝運港交貨類即賣方在出口國裝運港完成交貨任務。主要有裝運港船上交貨價(FOB),習慣稱為離岸價;運費在內價(CFR);運費、保險費在內價(CIF),習慣稱為到岸價。它們的特點主要是:賣方按照約定的時間在裝運港交貨,只要賣方把合同規定的貨物裝船后提供貨運單據便完成交貨任務,并可憑單據收回貨款。
進口設備抵岸價 = 貨價 + 國外運費 + 國外運輸保險費 + 銀行財務費 + 外貿手續費 + 進口關稅 + 增值稅 + 消費稅 + 海關監管手續費
貨價 = 離岸價(FOB價)×人民幣外匯牌價 國外運費 = 離岸價×運費率 = 運量×單位運價
國外運輸保險費 = (離岸價 + 國外運費)×國外運輸保險費率 銀行財務費 = 離岸價×人民幣外匯牌價×銀行財務費率
外貿手續費 = 進口設備到岸價×人民幣外匯牌價×外貿手續費率 到岸價 = 離岸價 + 國外運費 + 國外運輸保險費 進口關稅 = 到岸價×人民幣外匯牌價×進口關稅率 增值稅 = 組成計稅價格×增值稅率
3、國產標準設備由設備制造廠交貨地點起至工地倉庫(或施工組織設計指定的需要安裝設備的堆放地點)止所發生的運費和裝卸費組成設備運雜費。
設備運雜費 = 設備原價×設備運雜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