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依據
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2002]111號);
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建造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6號);
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建設廳《關于印發〈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浙人專[2005]199號)。
二、考試時間和科目
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在6月份。我省采用全國統一命題的試卷,考試設3個科目,分3個半天進行。具體時間和科目為:
第一天上午:9:00-12:00 建設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3:00-5:00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第二天上午:9:00-12:00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其中,《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分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礦業工程和機電工程6個專業,報考人員可根據各自從事的工作選擇其中一個專業科目。
三、試題題型和答題要求
《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2個科目的試題題型均為客觀題,考生答題時在答題卡上用2B鉛筆填涂作答?!秾I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試題題型包括主觀題和客觀題??陀^題部分用2B鉛筆作答,主觀題部分用黑色墨水筆作答。
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卷(削)筆刀和計算器(免套、無聲、無編輯儲存功能)。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
四、獲得資格證書的條件
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
對已獲得某一專業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在《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的6個專業科目中,選擇其它一個專業報名考試,考試合格后可獲得相應的專業考試合格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