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技能提升補貼?
企業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以下簡稱技能提升補貼)是由失業保險基金列支,對依法參加失業保險3年以上并足額繳費且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企業職工給予的資金補貼。
申請技能提升補貼需符合哪些條件?
(一)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費,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以上(含36個月)的;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
(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
技能提升補貼標準是什么?
(一)對取得初級(五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企業職工按照10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
(二)對取得中級(四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企業職工按照15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三)對取得高級
(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企業職工按照20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 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只能申請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補貼。
技能提升補貼的申請、審核和發放按什么程序進行?
(一)職工應在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向本人失業保險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交《企業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申請審核表》;
(二)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通過國家職業資格工作網和江蘇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網站對職工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聯網查詢,同時與失業保險參保信息比對等方式進行審核;
(三)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程序對申請審核通過后,將審核結果在當地政府或人社部門門戶網站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四)公示無異議后,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通過國庫集中支付將補貼資金發放至職工本人的個人銀行賬戶或社會**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