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5月15日起
《工貿企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令 第10號)
正式施行
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
被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
電氣焊作業作為一項重要工藝
在現代化工業生產和生活中被廣泛應用
但是如果焊接操作人員
在操作過程中忽視安全防護工作
或是違反安全操作規程
就會埋下火災隱患
一組動圖告訴你
無證上崗、違規電焊有多可怕
2022年6月9日,浙江杭州冰雪大世界工地內工人無證違規電焊作業,引燃內部的泡沫保溫材料,事故造成4人死亡。
2021年6月10日,廣西欽州一工地電焊熔渣滴落在泡沫板上迅速燃燒,一發不可收拾。
2021年3月20日,浙江慈溪,兩名男子進行電焊作業時忽然起火,不到10秒大火吞噬整個倉庫。
2020年1月11日,浙江金華一皮具廠,工人進行切割作業的火花引燃聚氨酯泡沫板,3200平方米廠房過火。
2020年8月8日,福建晉江一廠房,工人在四層電梯井口違規焊割,濺落的焊渣引燃海綿堆垛引發火災,事故造成8人當場死亡。
相關法律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三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的范圍由國wu院應急管理部門會同國wu院有關部門確定。
第九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
(七)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二十一條 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況需要使用明火作業的,應當按照規定事先辦理審批手續,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
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第六十三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
(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的;
(二)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
(二)過失引起火災的;
……
特別提醒廣大企業員工
未經專門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的特種作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5月15日起,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證件過期的企業將面臨重罰,情節嚴重可入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