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上海落戶被拒原因以及申報過程中四不要
落戶期間千萬不要做的四件事??
結婚、離婚
生育孩子
買賣上海房產
更換就職單位
為什么說這四件事不建議做?
一、如果是已婚的申請人,在提交落戶審核材料的時候需要提供配偶的信息,離婚也一-樣,需要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證明,
二、如果孩子出生正好在落戶申請過程中或者已經處于公示階段,自己落了戶孩子卻不能跟著入上海戶口,建議提前計算好時間,可以等孩子出生后再辦理落戶,或者保證申報之前孩子出生,提供孩子的醫學出生證明及戶口證明即可辦理隨員落戶。
三、申請落戶時上海有房產的需要提供房產原件,無房產的可以申請落公共戶口,在申請期間買賣房產,中間更換材料就要撤回申請重新。
四、落戶申請是由公司人事代為申請,能否申請落戶的前提就是勞動關系,勞動主體變更了,原則性來說落戶申請就不能正常進行。
上海居轉戶-被拒的原因總結
1.社保繳費基數不夠,不符合市場化標準;
2.社保個稅繳費基數不匹配;
3.重復繳納社保,常見情況為外地落戶或者購房繳納了外地社保;
4.重復繳納個稅,. 上海幾家公司同時申報工資薪金所得,更有甚者在外地公司也申報了個稅;
5.勞動合同、社保、個稅主體單位不- -致;
6.大面積低社保、零稅;
7.個稅未申報,肯定是要不計入累計年限的;
8.繼續教育學歷不被認可,如上海工作考的是外地的學歷、沒有前置學歷、專本套讀等;
9.中級職稱不在名錄內不可以用來申報居轉戶;
10.沒有學歷從而沒有檔案或者檔案內材料出現問題;
11.計劃生育、違法犯罪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