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條件:
——四級公共營養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相關職業五級/初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年(含)以上,經本職業四級/中級工正規培訓達到規定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相關職業五級/初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3、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3年(含)以上,經本職業四級/中級工正規培訓達到規定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4、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6年(含)以上。
5、取得技工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經評估論證、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及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三級公共營養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經本職業三級/高級工正規培訓達到規定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3、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 并具有經評估論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4、 具有大專及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5、 具有大專及以上非本專業且非相關專業畢業證書,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6、 具有大專及以上非本專業且非相關專業畢業證書,經本職業三級/高級工正規培訓達到規定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二級公共營養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在本職業連續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職業三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職業三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二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4)具有醫學或食品及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取得本職業三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5)具有醫學或食品及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取得三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二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6)具有醫學或食品及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一級公共營養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在本職業連續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職業二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職業二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一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4)醫學或食品及相關專業本科生畢業13年以上,碩士畢業8年、博士研究生畢業5年以上。